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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

罗湖区翠竹苑业主不满隔壁宿舍扰民 状告房东租客

2013-11-16 17:23 点击次数 :

     导语:市民陈先生对楼上员工宿舍制造的种种噪音和臭味,向房东及租客索赔数十万元,法院一审判赔了6000元精神抚慰金,并责令楼上停止侵权。陈先生不服上诉,该案昨日在深圳中院二审。
  
  陈先生居住在罗湖区翠竹苑某栋二楼,其称,2010年国庆前后,包容天下餐馆翠竹店租下其楼上邻居陈某某房屋作员工集体宿舍,安排了大约25名男员工在此居住。这些员工下班回来较晚,晚上走动、聚餐、放音乐等各类噪音,不绝于耳;并且还在阳台小便,严重影响家人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。他将邻居陈某某、深圳市包容天下餐饮有限公司及其翠竹店告上法庭,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对他们全家的惊扰侵害,赔礼道歉,搬出其楼上房屋,赔偿其医疗费、后续治疗费、取证费用等共计10.8万余元,并按每月1.5万元的标准赔偿他和其家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,直至加害行为终止。
  
  罗湖区法院审理后,一审判决包容天下翠竹店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陈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,包容天下餐饮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  
  陈先生不服上诉,在昨日的法庭上,包容天下餐饮公司及其翠竹店的代理人称,因为亏损严重,他们准备在本月底让员工搬离该住宅,并赔偿陈先生三四千元。对陈先生要求的10万元精神赔偿没法满足。

(责任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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